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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问答——组织管理部分

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3-08-23 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36.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组织实施?
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负责、推进的制度。 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、总体规划,统筹协调、指 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。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 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、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 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。

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实 际,负责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、总体规划,报教 育部备案。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 一类审核评估工作。选取 1~2 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 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,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 评估工作做好示范。

为强化部省协同,保障评估工作实质等效,教育部教 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 估专家库。专家经专业培训、持证入库、随机遴选后作为 参评高校评估专家。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,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,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 作为专家的,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。部省两级教育行政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 育教学审核评估等,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派。

37.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多元参与?
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 总体方案》关于“构建政府、学校、社会等多元参与的 价体系”要求,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、部省协同、社会 界广泛参与的评估协同机制。一是发挥教育部评估中心作 为国家级专门评估监测机构的统领作用,致力于引领高等 教育领域评估监测技术,整体提升全国评估机构职业化专 业化水平;二是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, 形成统一协调、分工负责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;三是 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,充分发挥评估 专家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 参谋把关、研究咨询、指导服务作用,优化评估决策;四 是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阶段性发展特点,引导和 激励高校合理定位、各展所长、特色发展,力求有效遏制 “千校一面”;五是建立行业、企业深度参与评估合作机制,探索建立学生参与评估机制,增设“学生观察员”角色从 不同角度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。

 38. 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进部省协同?

 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部省两级上下联动、协同配 合、形成合力,推动学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。

 一是评估规划相衔接。教育部制定全国新一轮审核评 估总体规划,统筹安排部省两级参评学校五年评估数量与 结构,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、第一类参评学校年度评估 计划,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地方试点高校年度评估 计划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《方案》和国家总体规划要求,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 5 年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、总体规

划及试点方案,报教育部备案

 二是工作机制相协同。教育部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 评估机构建立工作交流机制,及时就评估重点、难点、热 点问题对话协商,及时解决疑点、疏通堵点。教育部通过 导地方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、邀请参与评估观摩等, 提高省级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。省级教育行 政部门通过推荐高校参加试点工作,试点先行,打造新一 轮审核评估示范“样板间”,保障部省两级评估工作质量实质等效。

 三是评估标准相统一。教育部颁布《方案》,为高校 提供“两类四种”评估方案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 颁布的《方案》及指标体系基础上,制定符合本地高校实

际和特点的评估实施方案, 推动高校准确定位、特色发展。

四是评估整改相配合。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 负责审议《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》,反馈审核评估结论, 指导高校做好评估整改工作。同时,以随机抽查的方式, 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。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、 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,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 部门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、减少招生计划、限制新增本 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,确保整改取得实效。

39.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?
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是推动“十四五”时期本科教育 高质量发展的硬招、实招,专家库建设是支撑新一轮审核 评估有效实施的关键。专家库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 向,立足当前,着眼未来五年工作布局,在充分调研基础 上系统谋划,着力建设全国统一、开放共享的专家库,形 政治过硬、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业务精湛的专家队伍,为高质量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。

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 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。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、随机 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。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, 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,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 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,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。为保障部 省两级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工作实质等效,评估专家统一 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,人数为 15~21 人(其 中入校评估专家 5~9 人) 。原则上,外省(区、市)专家 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,专家组组长由外 省(区、市)专家担任

教育部评估中心加强对专家的评价考核,并根据评价 结果对专家实施动态管理。

40.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?

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,严肃评估纪律, 展“阳光评估”,广泛接受学校、教师、学生和社会的监督, 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。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 评学校、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、公正性进行 监督,受理举报和申诉,提出处理意见。

   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 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。评估专家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、 遵循审核评估程序,独立参加并履职尽责,公平公正、保 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,维护专家队伍良好形象。参评学校 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 实可靠、不弄虚作假,以平常心、正常态开展评建工作、 接受评估专家组的评估考察,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 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、坦诚交换意见,共建本科教育教学 “质量共同体”,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。




2023年8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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